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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校园网用户服务与运行管理办法(大交大发[2021]38号)
浏览次数:577   添加时间:2021年5月12日 13:49

    大连交通大学校园网是学校服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信息基础设施,服务对象主要面向全校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为了加强校园网管理,规范网络用户行为,保障校园网安全可靠运行,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提供高质量的网络服务,依照《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园网用户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并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与技术监督。

    第二条 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和影响网络安全运行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二章 基本上网服务

    第三条 校园网用户注册实行实名制。用户分为学生用户和教职工用户,每人限申请一个上网帐号。新教职工持入校循环单到网络信息中心办理实名上网注册和开户;学生开户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在新生入学前统一办理实名电子注册和开户。

    第四条 网络计费流量由包月基础流量和收费流量构成,有线网和无线网统一帐号,流量合并计费,访问校内资源不计费。

    第五条 计费标准学生用户:参照且不高于大连市各高校校园网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调整前公示一周;教职工用户:限流量免费注册上网;上述资费和流量额度根据行业发展及用户需求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校园网收费统一采取校园一卡通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现金收费。

    第六条 收取的上网费上缴学校财政,用于校园网建设和维护支出,包含支付校园网合作方费用。

第三章 域名管理与服务

    第七条 大连交通大学一级域名为 djtu.edu.cn,二级域名是指一级域名项下的主机域名(如:mail.djtu.edu.cn)。网络信息中心作为校园网二级域名的注册和管理机构,原则上只为我校各学院、处(部)、科研、教辅、直属单位等正式机构以及校园网公共服务站点提供域名注册和解析服务。

    第八条 二级域名注册遵循“先申请先注册”原则,校内任何单位或组织均不得申请注册与本单位无关的域名。二级域名采用英文字母,不区分大小写,域名定义一般应反映相关的机构特征、服务类型、主机功能等。

    第九条 申请、变更、注销二级域名均通过办公系统流程在线办理。办理时按照“域名业务申请”流程提交表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同意、网络信息中心审核后,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域名的注册、变更或注销工作。

第四章 电子邮箱及网络存储服务

    第十条 学校为教职工提供免费电子邮箱及网络存储服务,申请时登录办公系统,按照“电子邮箱帐号申请”流程办理,其中电子邮箱及网络存储容量面向学校重点工作和特色学科发展需要进行政策性倾斜。

    第十一条 电子邮箱限每职工一个帐号,如因对外工作需要,需申请开设部门电子邮箱的单位,亦按第十条程序办理,部门电子邮箱帐号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五章 服务器托管及虚拟资源服务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各处(室)、部、中心等校属二级单位提供自有服务器的托管服务,以及虚拟机资源的按需分配和底层管理服务,使用上述服务前须在办公系统提交“大连交通大学服务器托管/虚拟机使用申请”流程,明确资源需求和安全责任人,经审批同意并签订《大连交通大学服务器托管/虚拟机使用协议书》后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 服务器托管及虚拟资源服务所涉及的相关安全责任及管理细则按照《大连交通大学服务器托管/虚拟机使用管理办法》(大交大网发〔2020〕1 号)文件执行。

第六章 网络维护服务

    第十四条 网络维护服务范围包括互联网边界、校园主干网和接入网、用户主机网络配置等故障的排查和解决(不含主机硬件、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故障)。

    第十五条 教职工用户端网络故障可选择电话报修或网络报修平台两种方式进行;学生用户端网络故障通过计费管理系统预设的网上报修程序办理,网络信息中心受理后根据技术人员工作安排于最长不超过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各项服务工作流程细则详见《大连交通大学校园网用户手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大交大发〔2011〕 60号《大连交通大学校园网用户服务与运行管理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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