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大连交通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是通过电子信息发布、工作流转和流程审批、电子邮件、电子论坛等功能模块,实现学校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平台,用于学校的日常办公工作。
第二条 为保障我校OA系统的规范使用和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系统用户权限与职责
第三条 OA系统由网络信息中心归口管理,负责OA系统软件和硬件维护管理、日常运行和技术支持,以及相关用户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第四条 OA系统用户包括系统管理员、流程管理员、文件库管理员、会议发布管理员、各相关子版块管理员以及普通用户等。系统权限指应用OA系统时,不同身份角色所享有的使用权限。
系统管理员由网络信息中心人员担任,负责OA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功能拓展等整体管理,包括:依据人事处提供的组织机构数据,负责对系统组织机构进行管理与维护;依据各流程所属部门提供的方案,负责对各工作流程进行创建、修改和权限管理;负责其他管理员及用户的设定与权限管理。
流程管理员由各流程所属部门向系统管理员申请指定。流程管理员负责提出本单位工作流程的制定与修改方案,同时负责流程归档文件和流程日常流转的管理等工作。
文件库管理员由相关管理部门向系统管理员申请指定。文件库管理员负责对公文查询库、文件汇编库等相关文件库进行阅读等权限管理和维护。
会议发布管理员由党政办公室向系统管理员申请指定,负责全校会议的发布与管理。
各子版块管理员由版块所属部门向系统管理员申请指定,负责相关版块信息和功能的管理与维护。
普通用户为学校在编所有教职员工,可根据相应权限使用OA系统。
OA系统使用方法详见《大连交通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指南》
第三章 系统安全与保密
第五条 所有系统用户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严格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所有系统用户不得利用OA系统从事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活动,不得在系统上制作、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不得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危害系统安全的数据。
第七条 所有系统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号和密码,以防他人有意或无意打开系统获取信息,恶意增删资料或干扰公文运转。
第八条 所有系统用户应按规定的权限阅读和使用系统提供的信息,不得盗用他人用户账号,不得干扰其他用户和破坏系统服务。
第九条 所有系统用户均有保密的责任,不得发布涉及国家和学校机密以及与学校工作无关的内容信息。
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
第十条 为了保障OA系统的正常运行,所有系统用户应遵守本管理办法,违反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情节较轻的,学校将暂停相关责任人使用OA系统的资格;情节较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学校可要求予以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国家、集体或他人权益造成损害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